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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这十年:基层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显著提升

2022-08-02 14:30:53

全国有3.63万个中医馆、总诊疗人次达到了10.58亿人次、8个中医项目被确定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在新闻发布会公布的一组组数据可以了解到,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医药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显著提升。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中医药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指明了方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司长余海洋在发布会上介绍,在完善政策体系方面,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视支持力度前所未有,出台文件的规格之高、数量之多、领域之广也前所未有。


关键词:中医药政策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党中央、国务院把中医药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指明了方向。

在完善政策体系方面,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视支持力度前所未有,出台文件的规格之高、数量之多、领域之广也前所未有。

一是顶层设计日臻完善;二是政策举措更加健全;三是地方落实更加有力。

总体来看,中医药政策供给更加全面、有力,既有党和国家事业全局高度的战略安排,又有法律层面的规范要求,更有可操作、可落地的细化举措,形成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较为成熟的政策体系,着力促进了新时代中医药的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显著提升,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走出去”的步伐更加坚实。

在服务能力提升方面,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国务院各部门、各地方共同推动下,优质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迈上了新台阶,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中医药全面参与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融入健康中国行动。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建设扎实推进,推动中医优质医疗资源提质扩容。基层服务能力明显增强,98%以上的社区和乡镇医疗卫生机构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人民群众更加方便看中医,做优做强专科专病,开展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巩固扩大特色优势等。


关键词:中医药法


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医药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报告也充分显示中医药法实施以来极大的促进了中医药的发展,同时也对中医药未来发展产生了积极深远的影响。

具体来看:

一是中医药发展全方位步入了法治化轨道。中医药法对中医药服务、中药保护与发展、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科学研究、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等方方面面作出了制度安排。

二是长期制约中医药发展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中医药法构建了符合中医药特点和规律的法律制度,对相关法律制度中不适应中医药发展的制度作出了调整或者修正,解决了制约中医药发展的突出问题。

三是为世界传统医药发展提供中国方案。中医药法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体现深厚历史底蕴和文化自信的重要法律,为其他国家传统医药立法提供了中国样本,为世界传统医药发展作出中国贡献。


关键词:分级诊疗


近年来深化医改,中医药工作成效显著。

初步建成覆盖城乡,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中医药服务水平与效能不断增强。截止到2020年年底,每千常住人口中医院的床位数达到了0.81张,全国中医总诊疗人次达到了10.58亿人次。
注重打造中医药服务高地。6所中医类医院纳入“辅导类”的国家医学中心创建范围,20所中医院纳入了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输出医院的范围。8个中医项目被确定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
注重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截止到2020年底,全国有3.63万个中医馆,99%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98%的乡镇卫生院、90.6%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74.5%的村卫生室都具备了中医药的服务能力。
注重发挥中医药的优势。鼓励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联体,2021年,30个省(区、市)有827个国家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县(市、区),其中68%的试点县(市、区)中医院参与了医共体,约34%的试点中医院作为牵头医院参与了医共体。

但同时,优质中医医疗资源总量还是不足,区域、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弱,仍为制约中医药分级诊疗推进的重要因素。对此,下一步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大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落地做实。

一是加快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和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二是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加强县级中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建设,提升基层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全部设置中医馆。三是创新中医药服务模式,建设中医互联网医院,发展远程医疗和互联网诊疗,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中医医疗服务模式,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关键词:中医诊所备案制


《中医药法》颁布以后,中医诊所由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这是符合中医药规律的一个非常创新的制度举措。

根据《中医药法》第14条规定,2017年9月22日,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了第14号令,印发《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将中医诊所由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举办中医诊所的,报拟举办诊所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

中医诊所是直接服务群众的基层中医医疗机构,对中医诊所实行备案管理,简化了举办中医诊所的程序,体现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深化改革精神。截至2022年6月,全国备案中医诊所共计28280个。

下一步,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将诊所由设置审批改为备案管理的要求,一是指导各地中医药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职责,将备案的中医诊所纳入卫生健康监督工作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推进不良执业行为记录制度,促进中医类诊所规范发展。二是督促指导各地中医药主管部门定期组织中医诊所负责人学习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感染防控、传染病防治等知识,促进中医诊所依法执业。定期组织执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提高其专业技术水平。三是配合国家卫生健康委不断优化诊所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解决基层实际操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实时掌握全国中医类诊所备案工作进展和备案诊所的信息。